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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 05: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富硕宏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硕宏信”)是公司第二大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7,511,540股,占公司总股本23.88%。2006年6月6日,公司实施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5股,实施后富硕宏信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6,267,310股,占公司总股本23.88%,其中30,627,743股已于2007年1月16日解除限售条件并可上市流通。 自2007年1月16日起,富硕宏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陆续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进行减持,截止2007年3月22日,富硕宏信卖出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399,743股,占公司总股本4.15%。但富硕宏信在减持公司股票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分别于2007年1月17日、2007年3月8日买入了公司股票合计224,200股,成交均价为2.98元/股。 按照《证券法》有关条款规定,富硕宏信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构成了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六个月内买卖该公司股票的行为。应公司董事会要求,富硕宏信承诺将如实计算上述股份买卖所形成差价收益,把依法归属于公司所有的差价收益悉数交给公司董事会,并承诺股票交易将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佛山塑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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