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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化酝酿煤气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3日 05:1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煤气化酝酿煤气提价

  证券时报记者袁立波

  本报讯 煤气化(000968)日前就投资者关心的煤气业务亏损、能源基地建设基金使用情况作出专项说明。其中,由于煤气业务亏损,煤气化已将煤气提价方案上报政府部门,但提价现在仍处于调研之中;另外,控股股东煤气化集团将收取的2006年计提能源基地建设基金2360万元,全部补贴给煤气化,煤气化2006年度利润因此增加2360万元。

  提价方案已上报政府

  煤气化是太原市目前的主要煤气供应商。根据山西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煤气化向集团销售煤气执行“一刀切式”的政府定价,销售价格为0.30元/立方米(含税)。而且,煤气化在发行

股票之前,证监会审核申报材料时,提出集团煤气生产和销售出现的亏损如何解决时,太原市人民政府曾承诺针对集团煤气经营过程中造成的政策性亏损予以全额补贴。但是,1999年以来,太原市政府的财政补贴完全没有到位。

  在煤气价格定价这一问题上,煤气化董事会和管理层也希望太原市政府相关部门尽早提高煤气价格,以彻底改变公司煤气经营的亏损状态。2006年,集团先后三次行文(并附深交所问询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监管函和股民的投诉信件)上报太原市政府,要求尽快调整煤气价格。

  据了解,太原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对于煤气化煤气亏损问题也高度重视,已着手进行调研。但由于城市煤气供应属于公用事业,关系省城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利益,政府在煤气价格调整问题上非常慎重,而且价格调整有一套复杂的法定听证程序,故煤气价格至今尚未调整。为此,集团专门成立了煤气价格调整的工作小组,正在为解决煤气调价问题做不断的努力。

  集团补贴2360万计提基金

  根据山西省的相关政策,政府向焦炭企业收取20元/吨的

能源基地建设基金。但由于煤气化承担城市煤气供应的特殊性,2003年,太原市物价局规定减免煤气化集团的能源基地建设基金,即20元/吨。其中15元/吨仍直接留于企业,专项用于生产经营补贴或相关管网的维护建设;另外5元/吨由煤气化集团定期上交市政府指定管理部门,市政府根据煤气公司当年生产运营及管网维修情况,调节使用,专款专用。

  据介绍,煤气化上交的5元/吨能源基地建设基金最初由山西省冶金厅收取,后由于政府体制改革撤消了冶金厅,由政府指定的山西省焦炭公司收取,煤气化因此将其列入该公司营业费用核算。从2003年到2006年,煤气化上交的5元/吨的能源基金累计1987万元。

  2003年至2005年,煤气化按15元/吨计提能源基地建设基金累计4342万元;煤气化集团根据规定,向煤气化相应收取了计提的该基金4342万元用于煤气管网维护建设。2006年,集团本应收取基金2360万元,但考虑到煤气化原料煤价格上涨和煤气生产的经营状况,因此决定将当年收取的2360万元基金全部补贴给煤气化,因此将相应增加煤气化2006年度利润2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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