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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成股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 07:18 扬子晚报
上市公司高管成股神

上市公司高管成股神

  

上市公司高管成股神

  

上市公司高管成股神

  股市持续走牛,不仅激发了普通投资者的热情,同时也令上市公司管理层怦然心动。昨天,长征电器发布公告称,公司两位副总违规炒股所获48000元已全部被收缴。来自上证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上市公司高管在牛市行情中买卖股票行为日益频繁,并以其“独特”的眼光抓住了最佳买卖时机,获利颇丰。如何防范上市公司高管“自拉自唱”——违规买卖本公司股票,维护中小股民利益,成为监管层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

  ■公告

  高管炒股获利没收

  上海证券交易所15日晚间公布的数据显示,长征电器副总经理周作安2006年11月17日买入公司股票25400股,2007年3月6日将其全部卖出;长征电器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谢志军2007年3月5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股,3月6日将其全部卖出。以交易当天成交均价计算,周作安短线交易收益率高达49.8%,盈利47752元。

  虽然,上市公司高管可以随意买入自家公司股票,但卖出时会有一定的限制。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周作安、谢志军两人买卖股票的时间都小于六个月,其中谢志军买卖股票的时间甚至只有两天。

  16日,长征电器发布公告称,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副总经理周联俊、周作安和谢志军未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股票账户,存在家人用其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股票的行为。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其违规交易所得48000元已全部上缴到公司。

  ■精准

  高管卖股总在高价

  虽然高管在二级市场抛售股票刚刚起步,但是从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分析,高管的操作水平要远高于普通投资者,其对抛售时间的选择相当准确,失误率极低。

  自2006年5月17日起至6月6日,黑牡丹一名董事、一名监事、一名高管累计抛售公司股份98120股。最后一次抛售前的6个月内,黑牡丹股价累计涨幅达到了55.3%,而之后两个月,股价下挫了21.4%。2006年10月18日、12月12日,南京医药高管魏荔、董事李毅均出售公司股票2000股,分别占各自持股量的24.9%和22.7%。高管抛售前,南京医药在短短20个交易日内飙升了71.9%。2006年12月15日,金发科技两名董事、两名监事、一名高级管理人员抛售公司股票,合计112.2879万股。当天,金发科技股价走势平稳,报收于36.07元,微涨0.28%。而此前一年,金发科技股价涨幅高达371%。2007年1月5日,新安股份监事贾旭东出售1669股公司股份,占其持股量的17.2%。之前6个月,新安股份飙升了77.1%。

  无一例外,这些上市公司高管的股票操作都非常“成功”。

  ■回放

  高管建仓时机真“绝”

  与高价抛售相呼应,上市公司高管建仓时间的选择也相当“绝”。交易数据显示,高管建仓后,绝大多数公司股价都出现急速拉升行情,涨幅巨大。

  自2006年2月23日至3月31日,宏达股份2名高管和1名董事陆续买入公司股票共计13.5323万股(此前从未购入)。随后宏达股份股价出现飙升,短短21个交易日,由10.56元涨至21.7元,涨幅高达105.5%。2006年6月14日,宏达股份又有1名高管开始买入公司股票,此后20个交易日,宏达股份股价上涨了44.8%。

  最近发生的一个案例是山西焦化。2006年11月22日、27日、28日、30日,山西焦化5名高管和1名监事陆续第一次购入公司股票。2006年12月1日开始,山西焦化股价持续拉升。宏达股份、山西焦化都属于高管集体建仓,此外,还有部分公司只有一名董事或高管买入股票,但股价的后续表现同样令人刮目。2006年11月10日,陆家嘴一名高管买入公司股票,此后40个交易日,陆家嘴飙升了96%。

  ■呼声

  高管破坏“三公”原则

  上市公司高管利用牛市高抛大举获利,的行为引起了市场和监管层高度关注。

  “不排除有上市公司管理层利用内幕信息高抛低吸,从股市中不当得利的可能。要防止控股股东‘合法’坐庄。”泰阳证券研究所副所长刘亚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控股股东如果短期内既增持又减持,值得警惕,这很可能是一种炒作套利行为。刘亚辉认为,高管们的违规行为显然与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相悖,此举一方面践踏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影响了证券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另一方面也直接导致上市公司以及高管本身在市场中的诚信形象打折,继而影响到整个证券市场的诚信。

  作为市场中的一员,上市公司高管须与其他投资者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毫无疑问,仅仅简单地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不能解决问题。从维护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以及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出发,加强对高管们炒股的监管、对违规者实施严惩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对策

  高管“眼色”左右股民

  记者了解到,为加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变动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今年初要求,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发生变动时及时向上市公司报告,上市公司接到报告两个工作日内报告上证所,上证所将在其网站上公布上市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信息。

  投资者登录上证所官方网站后,可以看到最新的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变动信息。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上市公司高管买进或卖出自家的股票,总有这样那样的“道理”,也成为股票走势的另类信号。作为普通投资者盯紧这些高管的动向,及时下手,无疑也会占得先机。尤其,在一些高管卖出股票的时候,股民更要留个心眼。

  ■最新

  新规严管高管炒股

  记者昨从证监部门了解到,监管部门将核查有关违规情况,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高管违规所得收益应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对违规者,可以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已经出现的此类违法违规行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据透露,目前,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则和操作指引已起草完毕,即将适时发布;相关监管技术平台和

操作系统的建设工作也基本完成。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和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和监控,从技术上防止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信息特权是最大蛀虫

  市场观察人士侯宁认为,上市公司高管如何成“股神”,最大的秘密在于高管们的“信息优势”,拥有“信息特权”。

  在通过市场经济改革重塑社会新秩序的过程中,“起点公平”也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能体现“起点公平”的有关要素中,能否公平地获得公共信息,就成了建设公平社会的第一要务。

  事实证明,一个国家

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便是“三公原则”,其中最重要便是信息公平,而“信息特权”无疑相当于资本大厦的蛀虫。此种特权越多,便越说明法律正义不足,信息公平不够,其相应的社会信用也便越低。长此以往,它所带来的危害便是“政策市”的帽子难以摘除,政府信用被不断地透支,造成金融市场难以避免的激烈波动。

  本版撰稿 徐建华 尹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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