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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侵权依法讨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05:32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近日,中域电讯拥有的“中域”商标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为“驰名商标”。

  “中域电讯”品牌成为被侵犯和干扰的对象,市面上相继出现了诸如×城电讯、申×电讯、忠×电讯等复制或效仿中域的门店。更有一玩具供应商打出“中域”牌玩具手机,在显眼处印有或贴有“中域ZHONGYU及图”商标。为捍卫中域品牌,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中域电讯日前通过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驰名商标保护。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为“中域”商标(注册商标证:第1372244号)应当属于“驰名商标”,要求被告企业立即停止使用“中域ZHONGYU及图”标识,并赔偿原告广东中域电讯连锁有限公司相应经济损失。(曾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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