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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04:4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决定于2007年3月30日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

  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股权登记日:

  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开始时间为2007年3月30日(星期五)16:00。

  4.本次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本公司会议楼。

  5.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3月2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的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3项议案:

  议案1:《关于改选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改选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议案1-2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见与本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提示

  1.根据本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2.根据与本通知同时刊登的《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本公司将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合称“前一次会议”)审议9项议案(见与本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这9项议案和本次会议审议的3项议案的审议、批准和实施互为条件,即如前述12项议案的任何一项未获前一次会议和/或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或未获得包括但不限于国务院国资委、中国

证监会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则所有议案即时自动失效并终止实施。

  四、本次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投票代理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投票代理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投票代理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07年3月27日至2007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和2007年3月30日(上午9:00—11:00)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崇华、施惊雷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郊亭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022

  联系电话:010-67758106

  传真号码:010-67781459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股东投票代理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附注1):

  2、股东账号:持股数(附注2):

  3、被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3)

  委托日期:2007年月日

  附注:

  1、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2、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3、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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