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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03:06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针对目前市场上传闻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借壳上市一事,说明如下: 1、本公司作为持有渤海证券26.94%股权的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未讨论过渤海证券借壳上市事宜。 2、本公司认为,渤海证券借壳上市需取得该公司各股东方的同意、具有合适的壳资源、取得监管部门的审核通过并履行相应审核程序。目前,渤海证券尚未取得规范类券商资格,正在规范类券商的申请过程中,也从未召开过股东会、董事会讨论借壳上市事宜。 3、我们注意到,如果渤海证券借壳上市成功,本公司将因持有该资产而影响到公司的估值,但这一估值最终将取决于渤海证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状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其中蕴藏的风险。 4、我们注意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与四环药业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其中提到泰达控股将以优质资产注入四环药业。经征询泰达控股后得知,泰达控股经过近二十多年的积累,目前已发展成为总资产近1000亿的天津市最大的国有企业,旗下拥有大量优质资产。截至目前为止,泰达控股尚不确定以何种“优质资产”注入四环药业。 5、泰达控股及本公司确认不存在渤海证券借壳青海明胶的可能。泰达控股及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渤海证券54.33%的股权。 6、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发布的信息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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