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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03:1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a、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7.2220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得3.4547股的对价。b、公司B 股股东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既不获取任何对价,也无需支付对价,所以公司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B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B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B股将获得2.8股的转增股份。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3月15日。B股转增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20日。(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3月15日,除权日为2007年3月16日)

  (3)流通A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帐日期:2007年3月19日,流通B股股东转增股份到帐日期:2007年3月22日。

  (4)2007年3月19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流通A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7年3月19日,流通B股股东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2007年3月22日。

  (6)2007年3月19日公司A股股票复牌,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华源”改为“华源股份”,股票代码“600094”保持不变。当日公司A股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于2007年1月22日(网络投票为2007年1月18日、1月19日和1月22日)举行,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征集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占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65.0488%;会议以参加投票的A股市场相关股东的98.9597%赞成率(流通A股股东为90.4347%赞成率)表决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⑴公司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非流通股股东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7.2220股的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得3.4547股的对价。在转增股份支付完成后,公司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⑵公司B 股股东不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既不获取任何对价,也无需支付对价,所以公司同时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B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B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B股将获得2.8股的转增股份。

  2、对价安排的执行方式

  改革方案在通过A 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将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于对价支付执行日,对价安排的股票将自动划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流通A股股东的股票账户。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实施日期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3月15日。B股转增股权登记日:2007年3月20日(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3月15日,除权日为2007年3月16日)。

  2、流通A股股东获得对价股份到帐日期:2007年3月19日,流通B股股东转增股份到帐日期:2007年3月22日。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2007年3月19日公司A股股票复牌,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华源”改为“华源股份”,股票代码“600094”保持不变。当日公司A股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

  五、股份对价支付实施办法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截止2007年3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公司B股股东获得转赠股的对象为2007年3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最后交易日为2007年3月15日)。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以及本次B 股股东获得的转增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每位股东账户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单位,万股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G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注2】以上表格系基于公司股本在此期间不发生变动的假设所编制的,未来若华源股份股本发生变化,则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事项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31楼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电话: 021-58799888

  传真: 021-58825887

  联 系 人:张乐生、薛玉宝

  九、备查文件

  1、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7]3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和增资的批复》(商资批[2007]356号)

  4、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和增资的批复〉的通知》(沪外资委批[2007]994号)

  5、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6、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公告。

  7、小耘律师事务所关于S华源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之法律意见书。

  8、小耘律师事务所关于S华源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S华源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10、小耘律师事务所关于S华源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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