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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兴发再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04:20 深圳商报

  2006年以前累计虚增资产14.16亿,虚构利润13.21亿

  草原兴发再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本报讯】深交所昨日发布《关于对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处分的公告》。

  公告称,经查明,草原兴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06年以前,草原兴发长期通过伪造银行现金缴款凭证、银行电汇凭证等原始凭证的方式,虚增资产、虚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利润,累计虚增资产14.16亿元,虚构利润13.21亿元。2002年度,草原兴发以提供借款、划回配股募集资金等方式向控股股东赤峰市银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3.38亿元,造成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3.38亿元。此外,草原兴发向第二大股东赤峰万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5353万元。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草原兴发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06年9月30日,草原兴发对外担保13590万元,未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及时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称,鉴于草原兴发及相关当事人的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草原兴发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原董事张振武、金现龙、张金峰、齐向前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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