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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关注银行话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00:15 中国证券报
△农村金融问题一直是众所关注的焦点 本报资料图片 政协委员林毅夫 大力发展地区性中小银行 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林毅夫昨日建议,大力发展能够为中小企业、农户和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农村小额信贷银行,以及相关的政府和民间的信用、担保、投融资体系的发展。 在昨日下午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林毅夫在做专题发言时强调,目前我国的金融结构过度集中,即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中又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其运用的人民币资金占整个金融体系人民币运用总量的75%。 林毅夫说:“这种过度集中的金融结构固然有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点,但是也产生了许多不良后果。” 林毅夫建议,认真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农村和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地区性中小银行。他说:“国内外的经验一再证明,地区性中小银行是给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最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一方面,地区性中小银行贷款对象不会是资金需求规模大的大企业;另一方面,银行对当地中小企业的经营、企业家的能力和信用等信息的了解具有先天的优势。 全国工商联委员提案建议 设立科技银行支持科技企业发展 两会期间来自工商业界的委员们很多都是科技企业的经营者,他们提出,技术创新活动和科技型企业成长有其特殊的规律性,目前我国银行的制度安排与科技型企业的创新特点不相匹配,融资难成为制约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因此,设立科技银行应该是支持企业发展的一条途径。 由于科技型企业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与传统银行“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经营准则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传统的贷款模式主要适合一般工商企业的需求,为解决上述矛盾,需要改革我国金融制度,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体系,探索一条与科技创新活动相适应的融资模式。根据一些高新区和部分科技企业的实际情况,他们认为,一种可行的办法是建立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银行。 在提案中,委员们的具体建议是:对科技银行明确定位和制度安排。科技银行应是一个兼顾科技和金融特点的专业化银行,需要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和制度安排,有效地弥补现有银行体系及功能上的不足。 提案建议,科技银行的经营模式要有所突破。可以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拥有多样化的投融资工具。在贷款利率范围上,科技银行期望能够放宽,以创新利率收益方式。可针对成长性科技企业的特点,不设固定利率,将银行收益与企业发展挂钩,实现银行与企业共成长。 政协全国工商联组提案 允许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 政协全国工商联组一份提案,给出了完善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制度的建议: 修改《贷款通则》、出台新的《企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拓宽权益融资渠道、制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 委员们建议:为了推动我国企业并购活动,应当有步骤地放松金融管制,有选择地创新金融工具,允许各种资金进入并购融资领域。 一是修改《贷款通则》,引导信贷资金进入并购市场。修改《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允许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股权交易的并购发放贷款,允许商业银行考虑开办并购专项贷款等业务。目前已经允许开办股票质押贷款业务,原则上允许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这些都是涉及股票的高风险业务,那就应该考虑允许商业银行开办并购贷款业务。银行参与并购融资可以采取先间接(专业机构打理)、后直接,在风险管理到位的情况下,逐步地参与并购融资。同时,可辅以相应的限制条件,比如融资额度的限制、独立机构的信用评级限制等。 二是尽快出台新的《企业/公司债券管理条例》,加快债券市场的建设。现行法规对企业发行债券的严苛条件,使得大多数企业无法通过债券进行融资,即使是资质较好的上市公司也只有发行可转换债券这一条途径。建议通过修改《公司法》、《证券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司债的一些基本原则、发债主体资格、发债额度限制、发债审批程序等问题取得突破,放宽债券的发行条件,扩大企业融资的渠道。 本报记者 费杨生朱茵北京报道 本次两会上,众多政协委员关注银行话题。多位委员提交了有关银行方面的提案,内容涉及银行设立、业务调整等多方面内容。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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