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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06:25 中国证券报

  根据《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30005)定于2007年3月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2月15日《中国证券报》、2007年2月16日《上海证券报》和2007年2月26日《证券时报》上的《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通过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6228000)了解本基金申购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cbfund.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4、本公司将在每个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寄送基金账户对账单和其他重要资料。本公司提示,凡未收到上述资料的投资者,请速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010-66228000)。在确认投资者联系方式完整无误后,本公司将免费补寄上述资料。

  5、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二、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

  法定代表人:江先周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28893

  客服电话:010-66228000

  网址:www.ccbfund.cn

  2、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限为以下账户:

  账户户名: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银行账号:11001016600059111888

  3、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联系人:秦莉

  电话:010-65541405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864818转63266

  传真:010-84865560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s.com

  (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人:丁韶燕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511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客服电话: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童婕

  电话:0755-82943296

  传真:0755-82960141

  客服电话: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9)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国信房产大厦8-12层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人:何燕华

  电话:0571-85783752

  传真:0571-85783748

  客服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bigsun.com.cn

  (1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客服电话:0755-82288968

  网址:www.cc168.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

  电话:(021)53858553

  传真:(021)5385854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赵荣春、郭京华

  电话:(010)66568613;(010)66568587

  客户服务电话:800-820-186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联系人:毕艇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1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层

  法定代表人:王政

  联系人:范雪玲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公司网址:www.lhzq.com

  (15)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4、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5、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日常申购业务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3: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申请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其基金份额申购的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五、日常申购业务的数额限制

  1、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直销机构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六、日常申购费率

  本基金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最高申购费率不超过1.5%: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元 1.5%

  100万元≤M<500万元 1.0%

  500万元≤M<1000万元0.8%

  M≥1000万元1000元/笔

  七、开放申购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7年3月9日起,本公司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各销售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本公司及代销机构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八、开放赎回业务时间安排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办理赎回业务时间另行公告。

  九、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7年3月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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