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大股东偿还垫付对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06:24 中国证券报

格力电器大股东偿还垫付对价

  本报实习记者 乔金亮

  格力电器(000651)公告称,公司大股东珠海格力集团公司向珠海格力房产有限公司偿还垫付对价884.78万股与现金235.94万元(含税)。

  格力集团与格力房产均为格力电器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由于格力集团持有格力电器的股份大部分质押在银行,不足以支付对价。根据格力集团与格力房产签署的协议,格力集团支付对价不足部分(589.855万股)由格力房产代为垫付。格力电器股改方案已于2006年3月8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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