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耗紧箍咒对上市公司影响有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04: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李坤

  今年年初以来,河南、宁夏、甘肃、山东等省相继出台了降低能耗的各种政策,包括差别电价、停批新建项目、超标能耗加价等措施,以降低企业的生产能耗标准。一些投资者担心,这些政策的实行是否会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等高能源消耗行业的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相关研究员表示,各省市采取的降低能耗的措施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一种利好。相关省份的政策制定负责人也表示,这些政策的实施对大多数企业的影响有限。

  利好上市公司

  据了解,在“

十一五”规划中,我国明确规定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为完成规划任务,中央政府将节能指标按五年平均分作为年度指标要求,提出2006年要将单位GDP能耗降低4%。今年3月5日刚刚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2006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前三年连续上升,转为下降1.2%。

  中信建投的研究员韩永介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发改委重新将能耗降低指标重新分解到各个省市,从而使得那些能耗降低任务比较大的省份不得不制定更严格的政策措施,采取更严格的行政手段来降低能耗。

  不过,他认为,这些行政措施和政策的出台对上市公司而言是一种利好。他表示,一般而言,上市公司相比于其他公司所采用的机器设备的技术更加先进,能耗水平也比较低。目前,我国一些电力上市公司的能耗标准平均为每度电消耗标准煤为370克,而国际上耗费标准大约在320克左右,两者的差距并不是很大,有些上市公司新建机组的耗煤量甚至低于300克。因此,相比于各种能耗指标,我国上市公司的能耗压力并不大。韩永表示,对于一些中小企业,尤其是对一些中小电厂、钢厂等高能耗企业而言,则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此前,山东省相关部门对18个行业、522个企业2006年耗能状况进行的调查摸底显示,超标准耗能企业只占到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1.4%,绝大多数的企业并不会受到山东省超标耗能加价收费政策的影响,而受到影响的也多是小型火电企业。

  结构调整是根本途径

  韩永认为,降低能耗已经在社会各界达成一种共识,关停小电厂也将成为一种趋势。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能耗过高的问题,并非靠行政手段就能在短期内实现。从目前一些高能耗行业的

能源消耗状况来看,一些企业大幅度降低能耗的可能性已经很小,因为一些上市公司的能耗水平已经接近极限了。因此,要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能耗降低20%目标,只有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轻工业才能实现。

  姚伟也认为,短期内一些地方政府降低区域内企业的能耗水平政策可能会对相关上市公司产生一定影响。但是从长期来看,解决能耗过高的办法是进行包括能源供应结构、能源需求结构、产业结构在内的各种结构调整才能最终解决,而这需要至少两三年的时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尹振涛日前也表示,节能工作最重要的途径是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而整个国民经济的产业结构调整过程却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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