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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豁免有条件 贵糖控股股东急减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03:3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要约豁免有条件贵糖控股股东急减磅

  本报记者 田露

  此前已停牌长达60多天的S贵糖今日披露了公司实际控制人就数年前的收购行为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的最新进展情况。S贵糖发布的公告显示,虽然证监会对相关方发布的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但却要求它们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S贵糖股份进行减持。

  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及景丰投资有限公司此前受让S贵糖控股股东贵糖集团全部国有股权的行为,导致间接对S贵糖持股39.57%,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华强集团和景丰投资原拟向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但由于不符合豁免条件,最终不得不作出减持决定。今日,S贵糖披露,控股股东贵糖集团已与上海重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协议,转让S贵糖9.58%的股份。

  根据相关资料,华强集团现为S贵糖的实际控制人。2001年12月,华强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决定参与广西贵糖集团的产权重组,通过受让贵糖集团全部股权,导致间接持有S贵糖1亿股,占S贵糖总股本的39.57%。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收购人原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后终究因不符合豁免条件而只得采取减持S贵糖股份的方式。

  2007年1月26日,贵糖集团与上海重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以每股3.5元的价格向后者转让S贵糖2420万股股份,占S贵糖总股本的9.58%。转让完成后,贵糖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减少至29.99%,降低到30%以下。而按照S贵糖已经公布的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S贵糖股改实施后,贵糖集团的持股比例将变为25.6%。今日公告透露,为保持S贵糖的稳定性,贵糖集团拟在未来的12个月通过
证券
市场增持S贵糖股份至不超过30%;同时承诺不通过协议等方式向上海重阳买回S贵糖股份,拟增持的股份仅来自于公开的证券市场交易。

  公告信息显示,上海重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实际控制的公司,该次收购S贵糖2420万股非流通股股份,其共出价8470万元。S贵糖表示,贵糖集团曾与多个意向方洽谈出让公司部分股份的事宜,其中尤其要求投资方要承诺受让股权后必须立即参加S贵糖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经选择,最后还是由上海重阳来受让该部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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