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的第一次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6日 06:24 中国证券报

  鉴于本公司已注销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的199,981,758股A股股份,注销完成后,本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00,000元变为500,018,242元。为此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凡公司债权人均可自2007年3月6日起向本公司申报债权,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减少注册资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的第一次债权人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可持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的偿债担保。

  拟向公司主张上述权利的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须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债权方式: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邮寄地址是: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71009),联系人:郭兵,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传真号码为:0379-63251984

  另外,可通过电话0379-63908588咨询,联系人:郭兵。

  特此公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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