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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人员禁持医药企业股票股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1日 06:13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吕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发出“禁令”:今后一律不得持有医药企业股票、股份。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召开的局机关工作会上,局长邵明立说,有关干部持有医药企业股票的问题,要在修订干部廉洁自律守则时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凡是机关和直属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今后一律不得持有医药企业股票、股份。今后如有违反的,将严肃处理,“留人不持股,持股不留人”。

  关于直属单位开办企业的问题,邵明立表示,要求具有一定行政职能的直属单位,必须与所办企业脱钩;一时不能脱钩的,要拿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采取分步处理的办法,条件成熟时,也要同所办企业脱钩。

  邵明立提出,2007年,每个单位和部门要针对郑筱萸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的最深刻教训,抓好集中教育活动,制定全面整改方案,抓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并重点解决好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日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也在公开场合表示,郑筱萸案以及药品审批过程当中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应该要正视,“虽然是少数人,但已让整个系统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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