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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 06:13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7年2月27日(星期二)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李锁云先生(董事长王民先生因公务出差,提名由董事、总经理李锁云先生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表决同意)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10人,代表股份200,065,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联合开发徐州市矿山路22号宗地的议案

  同意200,065,64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100.00%;反对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表决权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成柱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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