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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石油资源将向外资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8日 06:12 中国证券报

  伊拉克总理马利基26日宣布,该国酝酿已久的石油法草案当天得到内阁通过,现已提交议会等待批准。分析人士认为,鉴于负责起草法案的石油委员会由代表不同地区或者派别利益的委员组成,草案在获得内阁通过后,将很容易在议会通过,从而成为正式法律。

  根据这份草案,伊拉克的丰富石油资源将向外国石油公司开放,通过吸引外国投资来重振经济,同时以“公平方式”在各省分配石油收益。然而,草案关于与外国公司签署未来石油合作协议的形式、条件部分,一直是各方争论和关注的焦点。有评论认为,英美等国石油公司将最可能从中渔利。

  利益公平分配

  伊拉克石油部日前表示,负责起草新版石油法的石油委员会在此前数月中已由不同地区代表组成的委员会举行了磋商。根据草案,伊拉克将成立一个国家石油公司,负责管理伊拉克全境的石油生产、出口等事务,草案还对伊境内石油设施的安全状况提出了要求。

  对于石油收入分配问题,草案规定所有原油出口收入收归到伊拉克政府设立的一个基金账户名下,然后再由政府根据各省人口实施分配。新的石油法旨在以“公平方式”向各个省份的伊拉克人分配利益,每个委员会成员都将这部法律视为一项重大成果和国家项目。

  事实上,关于石油利益分配的问题在伊拉克由来已久,也是引起不同派别间矛盾或冲突的重要因素之一。

  伊拉克石油资源主要集中在南部和北部地区。其中,南部巴士拉附近地区以什叶派阿拉伯人居多,北部石油重镇基尔库克则属于库尔德人控制,逊尼派阿拉伯人控制的中部地区石油资源贫乏。

  如果石油收入分配按地区来划分的话,逊尼派无疑将吃大亏。他们主张中央集权,以有效控制伊拉克所有资源的合理分配。而对于什叶派人士和位于北部的库尔德人来说,他们希望通过自己控制的产油地区获得更多石油资源。

  作为稳定伊拉克境内局势的措施之一,此前美国在宣布向伊拉克增兵的同时就向伊政府施压,要求他们通过新石油法,解决石油利益分配问题,缓解不同教派势力间的矛盾。

  外资参与引发争议

  新石油法草案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关于向外国石油公司开放石油资源的问题。伊拉克石油部发言人阿西姆·吉哈德说,草案要求伊拉克政府成立一个由总理马利基领导的联邦委员会,负责统一监管伊拉克将来与外国石油签署协议事宜,并且重新审议萨达姆执政时期的石油协议以及库尔德自治区地方政府与外国公司签订的石油协议。

  伊拉克已探明石油储量为1125亿桶,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储藏国。伊政府希望通过丰富石油资源吸引数十亿美元的外国投资,帮助重振国内经济。不过,草案没有具体提及外国公司签署未来石油合作协议的形式或条件。

  伊石油部官员称,伊方正在研究与美国、英国和挪威等国石油巨头的现有石油合作协议,以确定未来伊拉克与外国石油公司的最佳合作方式。吉哈德表示,外国公司将来在伊拉克开发石油资源的利润分成百分比还没有确定,但“法案将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所有协议符合伊拉克的最大利益”。

  而舆论纷纷猜测,这部法案的“潜台词”是将给予英国石油公司、壳牌石油和美国埃克森石油公司30年的原油开采权。英国《独立报》报道说,这一石油法将使西方石油巨头在伊拉克的石油财富中大捞一笔,而伊拉克则可能“付出巨大代价”。

  这个变化在中东地区非同寻常,因为世界上最大的石油生产国沙特阿拉伯和伊朗,均将石油产业牢牢地控制在国家手中。外界评论,此举将掀起自1972年伊拉克石油国有化以来,外国石油公司在中东的首轮大规模行动。

  不过,路透社援引一名西方石油公司高管的话说,即使伊拉克方面开出非常丰厚的条件,其境内的安全局势仍可能阻碍到伊政府吸引投资的努力。“安全是个更大的问题,除非确信其职员不会遭到绑架、枪击或者杀害,否则石油公司不会把大把的钱送进来,”这名高管说。(黄继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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