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收益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00:53 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对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本基金是由原久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久富”)转型而来的。本次收益分配是对原基金久富2006年度收益进行分配。基金久富2006年12月31日份额净值2.3606元,2006年度实现收益347,540,810.7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收益-38,925,745.03元,期末可供持有人分配收益为308,615,065.68元。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收益6元,共计派发现金收益300,000,000.00元,占可分配收益的97.21%。

  二、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基金久富份额持有人。

  三、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3月1日

  除息日:2007年3月2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3月2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可流通部分的基金份额派发的收益于2007年3月2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投资者资金帐户。

  2、基金久富发起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应得收益,由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基金托管行下发指令,由基金托管行复核后向各发起人办理发放手续。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六、咨询办法

  1.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cfund.com.cn

  2.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

  本公告内容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2月26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