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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赋: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还很严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6日 03:5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综合新华社报道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15日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通报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布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李玉赋强调,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扎实工作、务求实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一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李玉赋介绍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决策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和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普遍开展了自查自纠,认真进行整改,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收缴不当所得4.17亿元。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抓住重点问题,扭住关键环节,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强化办案手段,突破了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案件,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据统计,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17084件,涉案总金额45.06亿元。各地区各部门还结合实际,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健康的商业文化,积极推进遏制商业贿赂的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抓紧构建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李玉赋强调,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还很严重,专项治理的任务仍然艰巨而繁重。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务必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深化自查自纠工作。对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惩处,实行高额经济处罚,降低或撤销资质,吊销证照,列入黑名单。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形成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体制机制。 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通报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恩照受贿案。 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原副会长刘文杰受贿案。 3.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受贿案。 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受贿案。 5.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受贿案。 6.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原董事长许志锐受贿案。 7.铁道部建设司原副司长严健受贿案。 8.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牛新民受贿案。 9.黑龙江省旅游集团原董事长高凤太受贿案。 10.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原主任孙铁民受贿案。 11.湖北大学原副校长李金和受贿案。 12.湖南省卫生厅原助理巡视员、省人民医院原院长屈全福受贿案。 13.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刘连琏受贿案。 14.河南省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原局长丁三友受贿案。 15.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原主任李春禄受贿案。 16.陕西省建设厅村镇处原处长曹仲军受贿案。 17.甘肃省兰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原总经理傅金镒受贿案。 18.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部原主任宋都、原印制主管徐肇华受贿案。 19.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单位受贿案。 20.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原经理刘存义公司人员受贿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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