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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7:4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编号:临2007-004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2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邓崎琳先生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同意参与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关于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机构设置变更的议案

  按照公司总体发展规划要求,为集中组织实施产品销售市场战略,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本着精简高效、职能优化、风险控制原则,公司研究对销售机构设置变更如下:

  1、结合销售机构本身特点,销售机构名称变更为销售中心,内设机构为:综合管理部、营销管理部、市场管理部、用户服务办公室、产品销售部、党委工作部(含团委)、财务结算部、工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内部

审计室)。

  2、根据产品销售分片布点情况对销售子、分公司的业务和人员进行整合。分别设立五个区域销售分公司,分别为:华东销售分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华中销售分公司(总部设在长沙)、华南销售分公司(总部设在广州)、华北销售分公司(总部设在天津)、西南销售分公司(总部设在重庆)。各区域销售分公司对所属区域现有及拟建的加工配送单位进行管理。各区域销售分公司设立相应的党组织机构。

  三、关于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聘任应宏先生为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余志祥先生不再担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职务。

  四、关于调整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聘任冯俊先生为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国富先生不再担任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

  特此公告。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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