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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4: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2月14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发出日期为2007年2月1日。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二名监事、二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学海先生主持,各项议案均得到了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董事全票通过。

  1、《关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收购武汉华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70.60%股权的预案》

  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以下简称“华夏学院”)与武汉市新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洪建筑”)于2007年2月14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新洪建筑所持武汉华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股份”)70.60%的股权。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大信审字(2007)第0090号《武汉华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湖北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鄂信评报字(2007)第008号《武汉华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上述报告审计及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12月31日)。截至2006年12月31日,华软股份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9,118.0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48万元;评估后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9,116.3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0,012.76万元,评估增值额为人民币19,998.28万元,其中土地增值额为人民币20,667.65万元。故作为作价依据的评估后净资产为人民币20,012.76万元,华软股份70.60%的股权所对应净资产为人民币14,128.10万元,经双方协商后决定以此价格作为华夏学院收购该项股权所应支付的价款总额。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的《重大投资公告》。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7年3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同意向股东发布会议通知。

  二、关于召开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3月5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洪山区鲁磨路369号人福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四)审议事项:《关于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收购武汉华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70.60%股权的议案》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2月27日。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部分应邀出席会议的中介机构、新闻媒体及其他人员。

  (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A、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C、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武汉市武昌洪山区鲁磨路369号人福科技大厦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430074

  3、登记时间:2007年2月27日至3月2日工作时间,即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止。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记的股东可在会议当天直接抵达会议现场参与审议表决。

  (七)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7-87596718-8019传真:027-87596393

  3、联系人:代娟黄俊

  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武汉人福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帐户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注:1、股东填写本授权书时,应明确勾选授权类别(“代为”或“全权”)

  2、股东选择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将按授权股东意志投票;选择全权行使表决权的,被授权人按自己意志投票。投票时,请在“表决情况”选项中打“√”;

  3、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4、授权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东签章:受托人签章:

  授权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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