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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认购广东韶能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2:10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月19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持股比例50.19%)与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能股份”)及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根据该认购协议,能源集团以自有资金方式,认购韶能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7,500万股,占韶能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53.19%,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韶能股份总股本的8.91%,每股认购价格为3.48元,认购款总金额为人民币26,100万元。本次能源集团认购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 由于本公司正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能源集团以其资产认购,根据本公司与能源集团签署的《发行股票收购股权及资产协议》,对于能源集团在评估基准日(2006年8月31日)至交割日期间所将要或正在进行投资或收购的电力相关产业资产项目及由此引起的相关权利义务事项,也将包含于该协议项下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之内。因此,能源集团该次认购工作完成后,其认购的韶能股份7,500万股票将作为能源集团注入本公司全部资产的一部分。 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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