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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5日 02:10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参股子公司南京新华日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日”)转来的仲裁案件法律文书,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7年2月9日做出2007中国贸仲京字第001553号裁决书,就新华日公司与株式会社ITT(以下简称ITT公司)进口合同争议仲裁案(案号为M20060084)做出裁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案件相关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南京新华日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株式会社ITT 2、案件起因 本公司参股公司-南京新华日液晶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因从日本株式会社ITT引进的NEC的《第一代生产彩色TFT-LCD液晶显示屏及模块生产线》的关键设备曝光机在日本运输途中碰损,且部分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使生产线调试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和验收条款的要求,至今未能投产。新华日公司就关键设备的损坏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向日方索赔,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06年3月30日受理此案,案号为M20060084。 三、裁决情况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于2007年2月9日做出2007中国贸仲京字第001553号裁决书,裁决ITT公司应当赔偿新华日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870.2773万元和233.3068万美元,并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人民币1284380.3元。 四、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它诉讼仲裁事项。 五、该仲裁事项存在执行风险。若执行完成,会增加新华日公司的流动资金,减少本公司投资损失。 六、备查文件 2007中国贸仲京字第001553号裁决书。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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