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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 02:5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83 证券简称:S*ST托普 公告编号:20070206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2月9日上午10点在成都市沙湾东一路新2号明阳大厦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夏育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1人,持有股份80986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东1人,持有股份80986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出席本次会议的流通股东0人,持有股份0股,占公司流通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

  公司董事长夏育新先生、监事王金萍女士和高级管理人员何昌军先生、陶明海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沈春和先生、王兴刚先生,独立董事郭宗祥先生、黄德万先生,公司监事杨伟德先生、马施达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审计单位,并聘请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单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份8098619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股份80986195股,占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持有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见证律师的法律(结论)意见

  公司聘请四川德能律师事务所姜彤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四川德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公司公告(公告编号: 20070102-2);

  2、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四川德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8 证券简称:S*ST托普公告编号:20070207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在2006年10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06年全年公司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并于2006年10月31发布了公司2006年全年预亏公告。由于公司2003年、2004、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06年5月10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的有关规定,若2006年公司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已分别在2006年8月10日披露的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2006年1—9月份业绩预亏公告、2006年10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及2006年全年业绩预亏公告中对股票退市作过风险提示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且于2007年1月10日刊登了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咨询方式和电话:传真及电话028-87688251

  来函请寄:四川省成都市沙湾东一路新2号明阳大厦415室 邮编:610031

  联系人: 何昌军

  特此公告。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83 证券简称:S*ST托普 公告编号:20070208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恢复

  上市所采取的措施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股票于2006年5月10日被深交所暂停上市后,公司董事会为股票恢复上市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努力协调债权人、法院、职能部门及股东,另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清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在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8月9日将起诉四川西部信息港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普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位起诉四川托普资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西部生态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四川华普软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西部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柯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等占用公司资金的关联单位的诉状提交给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公司诉四川托普资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托普东北软件园(鞍山)有限公司诉四川托普资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两个案子,因无法联系四川托普资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负责人,法院通过公告的形式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正在公告期间;其它案件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同时,公司董事会曾努力寻求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希望通过向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高持续经营能力,但因公司大量的涉诉案件尚未结案,对外担保未解除,重组计划无实质性进展。

  公司股票已经暂停上市,公司已于2006年10月31日刊登了公司全年预亏公告,预计2006年度公司继续亏损。如果公司2006年度继续亏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已于2007年1月10日和2007年2月10日刊登了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提示公司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咨询方式和电话:传真及电话028-87688251

  来函请寄:四川省成都市沙湾东一路新2号明阳大厦415室 邮编:610031

  联系人: 何昌军

  四川托普软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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