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宏峰 大股东减持出花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0日 01:29 中国证券报

  天津宏峰(000594)公告,公司第一大股东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在今年1月23日至2月5日9个交易日里,分4次买入和卖出公司股票,共卖出898万股,买进400万股,以此方式实施减持。

  从股改承诺和披露程序上来说,松山黄金公司的减持与其它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东减持相比,并无新意。天津宏峰在2006年1月10日实施了股改,当时松山黄金公司作出锁一爬二的承诺。所以,今年1月11日,该公司持有的天津宏峰5%的股份获得流通权。同时,松山黄金公司也根据有关规定,在通过交易所减持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履行了相关公告义务。

  与其它非流通股东减持相比,松山黄金公司的减持操作却颇有“新意”。一般“大非”或“小非”要么是连续减持,要么是一次性减持,而松山黄金公司却是在短期内频繁买入或卖出。2007年1月23日,松山黄金公司以4.261元/股平均价格出售天津宏峰

股票804万股,第二天,却以4.255元/股平均价格在二级市场购进243万股。1月30日,大股东再次以4.271元/股的平均价格购买156万股,2月5日又在4.383元/股的平均价位出售了94万股。

  按理说,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委派的董事能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的重大变化,属于关联人。如此频繁从事短线交易,难免对股价产生一定影响。更何况,在松山黄金公司倒腾股票期间,天津宏峰宣布定向增发方案,因此大股东难脱瓜田李下之嫌。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天津宏峰提醒大股东,股票交易必须按照《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了。(曾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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