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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高盛购双汇要约成本36.32亿 应该没投资者愿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 10:11 南方都市报

高盛购双汇要约成本36.32亿应该没投资者愿售

  要约价相比市场价偏低,投资者应不会放弃手中股票

  高盛策略投资(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与鼎晖Shine有限公司共同主导的收购双汇行动又有新进展。S双汇(000895.SZ)昨天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以18元/股、要约总额约36.32亿元,向双汇集团和海宇投资以外的所有流通股股东发出全面要约。双汇集团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S双汇股权事宜已近尾声。

  

证券分析人士指出,双汇的要约收购可能是未修改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的最后几次要约收购之一。但因为要约价格偏低,估计不能达到从投资者手上收购股票的目的。

  报告未获证监会正式批准

  S双汇称,接大股东和二股东通知,由于双汇集团国有股权转让,导致股权受让方——美国高盛集团旗下的香港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将超过30%,已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因此,罗特克斯委托双汇集团作为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实施主体。

  要约收购报告书称,罗特克斯给出的要约价格为18元/股,要约收购数量为20175万股,占双汇发展总股本39.285%。本次要约收购资金总额约36.32亿元。收购期限为经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布之日起37个自然日。不过该文件按程序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未生效。

  据悉,罗特克斯是一家专门为参与双汇集团股权转让项目而根据国际惯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项目公司。高盛(亚洲)公司持有51%的股权,鼎晖Shine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18元收购为“走过场”

  本次要约收购是由于罗特克斯将受让漯河市国资委持有的双汇集团的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双汇发展35.715%的股份(双汇发展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而触发的。

  报告透露,罗特克斯于2006年12月8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但一直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的豁免。于是,罗特克斯决定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双汇集团作为要约收购的实施主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要约收购。2007年2月2日,罗特克斯向中国证监会提出撤回豁免申请。

  招商证券分析师朱卫华向本报记者透露,这次要约收购纯粹只是“走过场”而已,双汇发展的股价在停牌前就已经暴涨至31.17元,以18元来收购,应该没有投资者会愿意出售股票。

  上市地位应不受影响

  公告称,尽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双汇发展的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如果收购人持有的双汇发展的股份超过其股份总数的90%以上,双汇发展的上市地位将受到影响。届时,双汇发展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票暂停上市交易的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会根据双汇发展的股权分布和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知情人士分析,在该次收购完成后,罗特克斯只要顺利获得双汇发展二股东——海宇股份所持的双汇发展25%股份,罗特克斯就能通过持有双汇集团100%的股权,间接持有双汇发展35.715%的股份,最终一共控制双汇发展60.715%的股份。“但这尚不可能拥有90%以上的股份。因此双汇发展上市地位应不受影响。”

  本报记者 麦婕莹 实习生 高茗

  

高盛购双汇要约成本36.32亿应该没投资者愿售

  双汇发展股价在停牌前已暴涨至31.17元,以18元来收购,应该没有投资者愿意出售股票。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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