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将进一步细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9:1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一个信息披露的总括性规定,与其相配套,证监会还将从几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使其更具操作性和实用性。

  这位负责人表示,后续工作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梳理现行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在征询市场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年报、中报、季报的披露要求,以增强披露的有效性、针对性;二是与《管理办法》配套,牵头指导证券交易所修订上市规则;三是着手修订特殊行业披露细则,如银行、保险、证券、房地产等特殊行业的定期报告编报规则;四是制定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指引,上市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细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指引等。

  此外,

证监会还将继续加强培训工作,以使
证券
市场各参与主体知晓、熟悉信息披露规范要求、谨慎执行,以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于上周公布并实施。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依法公开披露的信息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中国证监会历来就十分重视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和监管工作,把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作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最有力武器,把信息披露监管视作上市公司监管的中心环节。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地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相关报道见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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