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上市公司高管严禁短线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1:1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敖晓波)近期部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6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记者昨天获悉,证监会已经密切留意这一动向,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随后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来应对这一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中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进行短线交易;每个上市公司都必须制定专项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但是,据

证监会相关人士透露,近期,少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6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这不仅破坏了证券交易秩序,也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价的稳定性,与此同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本人的诚信形象也受到影响。

  据记者了解,针对这一情况,证监会正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从即日起,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要对是否存在上述违法违规的问题认真自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监管部门落实“两法”有关规定的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目前,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

股票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则和操作指引已起草完毕,即将适时发布;相关监管技术平台和
操作系统
的建设工作也基本完成。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和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和监控,从技术上防止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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