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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严禁短线交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1:1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 敖晓波)近期部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6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记者昨天获悉,证监会已经密切留意这一动向,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随后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来应对这一情况。 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中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者进行短线交易;每个上市公司都必须制定专项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加强对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 但是,据证监会相关人士透露,近期,少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有关规定,超比例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或在6个月内进行短线交易。这不仅破坏了证券交易秩序,也直接影响到公司股价的稳定性,与此同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本人的诚信形象也受到影响。 据记者了解,针对这一情况,证监会正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并且从即日起,所有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都要对是否存在上述违法违规的问题认真自查,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监管部门落实“两法”有关规定的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目前,专门规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有关管理规则和操作指引已起草完毕,即将适时发布;相关监管技术平台和操作系统的建设工作也基本完成。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和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管理和监控,从技术上防止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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