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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第四次分红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 03: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根据《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对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因市场波动造成基金份额净值下降,收益分配方案调整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9.20元(2007年1月30日分红预告为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现金红利11.30元)。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的权益登记日为2007年2月2日。基金简称:嘉实300,基金代码:160706。 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07年1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C001版、《上海证券报》D15版、《证券时报》B7版和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第四次分红预告与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情况,还可到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当地网点查询,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者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010)651855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2月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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