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央企每月须上报固定资产投资数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0:1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国资委昨日发出通知称,中央企业应按月将固定资产投资情况随财务快报一同报送国资委。其中包括实际完成投资额、新开工项目、续建项目重点项目、到位资金等几个指标。

  这份名为《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称,国资委将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纳入财务快报体系,增加了《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表》。其中,实际完成投资额区分为企业的主业和非主业投资额:主业完成投资额指本年已完成投资额中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非主业完成投资额是指本年已完成投资额中不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

  《通知》还称,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母公司尚未执行但子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级上市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快报相关指标解释口径填报企业财务快报,同时应填报《执行新准则企业财务快报分析指标表》,分析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其中包括:新准则对净利润的影响,即因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而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数;新准则对管理费用的影响:新准则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等。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