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证监会通知 券商年报做好新旧会计准则接轨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 04:24 第一财经日报

  张新

  昨日,中国证监会向各证券公司、相关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证券公司2006年年报审计及信息披露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做好新旧会计准则的接轨及相关报告的编报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应在2007年5月底前,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证券公司信息披露专栏和公司网站公开披露经审计的2006年财务报告,披露内容包括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

  此外,

证监会已经对各证券公司、相关
会计师事务所
下发了“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新旧衔接事宜的通知”,强调自7月1日起,所有证券公司应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

  而在2007年6月30日以前,非上市证券公司仍按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完成财务系统调整,按照新会计准则及指南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设置会计核算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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