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未按期披露年报将遭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04:00 金融投资报

  证监会提醒上市公司———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据新华社电 据中国证监会22日介绍,证监会日前已公布了对SST科龙(000921)、SST精密(600092)、SST金荔(600762)等未按期披露年报上市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近期还将陆续公布对其他几

  家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证监会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中国证监会对2005年上市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的案件查处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除追究公司责任外,还追究了相关董事等个人的法律责任,尤其对因渎职、恶意违规导致未按期披露年报的相关个人给予了严厉处罚。

  这位负责人说,从这批未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情况看,导致这些公司未按期披露2005年年报的原因,有的是因为未及时完成年报编制,有的是因为未及时召开审议年报的董事会,还有的是因为董事会因种种原因未通过年报所致。归根到底,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相关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不勤勉尽责等,是导致年报未按期披露的根本原因。

  这位负责人表示,2006年年报披露工作即将开始,希望各上市公司引以为戒,依法按期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对于今后不按期披露年报的,

证监会将及时立案、及时查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将依法处理。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证监会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负有责任的相关中介机构、控股股东或其他人员,证监会也将依法予以严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