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听证会缘何变了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 01:13 中国证券报

  文/迟国维

  以我之愚笨,实在分不清楚两者有多大区别,不管“逢涨必听”,还是“逢听必涨”,其结果都是一个“涨”字,能够预知结果的会,还叫听证会吗?

  近年来,从火车和飞机票价、到自来水水价、再到故宫等门票,一律是听证会开成了涨价会,让人已经对中国特色的“听证会”失去信心。为什么在国外被实践证明了的如此先进科学的听证制度,到了一些中国人手中,就变成了一团和气的座谈会呢?座谈会怎么回事,大家都很清楚。领导定个调子,大家讨论讨论,不会影响结果。而听证会不一样,听证会是就某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召集各方代表进行协商,最后拿出多数的意见来。这两种有着本质不同的会议,到了一些人手中就能巧妙地揉合在一起,不能不感慨这些人手段之高明。他们可以完全按照听证会的形式,只需稍微改动,就把一个好端端的听证会变成了座谈会。

  他们也有代表,但都是自己人,或者不告诉你代表从何而来。他们也公开,但是公开的都是百分之百的支持与赞成。于是一个本来是为小团伙谋利的事,就变成了全体人民拥护的大好事,而且这些人头上还可以戴上作风民主、与时俱进的高帽子。

  听证会作为市场经济行之有效的办法,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历史,有其严格的程序。

  首先是公开原则,要求会前公开、会中公开、会后结果公开。开会前,说清楚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开会时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在听证过程中,各方观点,听证记录必须公开。

  二是职能分离原则,该原则主张“每个人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这是目前最难的一点,所有的听证会都是“自己给自己当法官”,这也是听证会变成座谈会的主要原因。没有独立的机构参与听证,听证会就很难公证。所以我们更期待各种听证会能迈出突破性的一步。

  三、事先告知原则,它不仅是说清楚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更重要的是,交代清楚听证代表的情况:来源、构成、产生情况,要让公众清楚地知道各位代表说什么?在代表谁的利益?

  四、案卷排他性原则,听证会的结果,只能以听证会的内容为依据,不能是你听你的证,我要我的结果,听证会成了摆样子、走过场。

  只要严格遵守听证会程序,就能开出个像样的听证会来。希望政府部门多琢磨如何在严格听证会程序上下工夫,而不是耍类似曾国藩“屡败屡战”的小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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