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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美菱股改方案:每10股送1.5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0日 06:3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四川长虹等大股东承诺3年内平均利润增长率如果低于30%,将追加对价每10送1股 证券时报记者钟彩 本报讯S美菱(000521)股改方案今日亮相,A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美菱电器10股流通股将获得1.5股股份的对价安排。 在追加对价安排方面,四川长虹、长虹集团、美菱集团共同承诺,S美菱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告2006年、2007年、2008年的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美菱电器2006年较2004年和2005年平均净利润的增长率、2007年较2006年净利润增长率、2008年较2007年净利润增长率为正,且平均不低于30%(以该期间美菱电器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如出现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形,四川长虹、长虹集团和美菱集团将追加对价安排。 追加对价数量按照现有A股流通股股份每10股追加1股,追加执行对价安排的股数为15153034股。四川长虹承担其中的5525985股,长虹集团承担其中的4648297股,美菱集团承担其中的4978752股。 美菱集团表示,截至S美菱根据深交所的安排实施股改方案前,如果存在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此次方案;或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所持股份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而无法执行对价安排;或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未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而无法执行对价安排等情况,美菱集团同意对部分股东先行代为垫付对价。 四川长虹在方案中还列出了增持承诺,称在S美菱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两个月内,若美菱电器二级市场股价低于每股3元,四川长虹将于3元价位连续投入不超过6000万元资金增持美菱电器股票,除非公司二级市场价格高于3元或6000万元资金用尽。增持股份锁定期为自增持行为全部完成后的6个月。 美菱集团则表示,若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时,美菱集团与四川长虹、长虹集团间的股份转让未能过户,则四川长虹、长虹集团应执行的对价安排及为股改所做的各项承诺由美菱集团代为实施。 此外,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美菱电器两宗土地使用权会给美菱电器带来一定的收益,美菱电器因该两宗土地收回所获收益不作为此次股改之对价。 S美菱在方案中还表示,美菱电器B股股东不获得对价安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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