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5:0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许亚新、万建平、杨凯、吴章汉、张莉莉、杨贺中、徐燕、刘桦、肖龙:

  因你们在担任武汉华信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间,对该公司擅自变更配股资金用途且未如实披露等虚假陈述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我会作出证监罚字[2006]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许亚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万建平、杨凯、吴章汉、张莉莉、杨贺中、徐燕、刘桦、肖龙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