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贷款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5:0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6年1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印度项目拟向开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贷款1268万美元。2007年1月16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1268万美元的外汇借款合同,贷款期限15个月,从2007年1月16日起到2008年4月15日止,其中宽限期为12个月(指借款人只付息不还本的期限),从2007年1月16日起到2008年1月15日止;贷款年利率为6个月LI-BOR+120bp;贷款用途为印度东西走廊工程项目第2合同段的工程用款。本次贷款的担保方式为公司以依法可以出质的与黑龙江省交通厅所属工程建设指挥部签订的17份《施工承包合同书》(合同价格84944万元)的未结算工程款,以及公司已经中标的黑龙江省鸡西至讷河公路鸡西至拜泉段建设工程10个标段(中标价格86060.94万元)的工程结算款提供质押担保。上述工程结算款原则不低于140000万元,否则将以公司中标黑龙江省交通厅承建的其他路段《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结算款补足。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