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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5: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56号文批准,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网下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4800万股人民币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6.60元,募集资金316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概算1862.494万元,实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98,175,060元,本次拟变更项目实施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基于数字印刷技术的精品图书印制项目和高档纸制文化用品项目。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的议案》。公司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对变更项目实施地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保荐意见。

  “1、广博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是基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提出的,有利于募集资金尽快发挥效益,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

  2、广博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调整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遵循了公开和诚信的原则,体现了公司实事求是的负责态度,是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该事项待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变更项目实施地的原因

  基于数字印刷技术的精品图书印制项目和高档纸制文化用品项目原拟建于宁波鄞州区石碶街道车何村广博科技园二期地块。由于国家国有土地出让政策日趋严谨,截止到目前,公司未能取得车何村广博科技园二期150亩土地使用权,致使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档纸制文化用品项目和精品图书印制项目,不能如期建设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早日建成两个募投项目,拟将两项目的实施地变更至鄞州区瞻歧镇的鄞州滨海投资创业中心二期地块。公司已于2006年11月与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就该地块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总用地面积143.4亩,土地出让金3152.6万元,原计划两项目总用地150亩,土地投入3300万元。项目实施地变化不会对项目投入、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及时完成项目的政府部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意见

  浙江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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