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财经纵横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5: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该通知明确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规则和方法,便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旨在加强各地税务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可操作性,但在土地增值税缴纳标准和应税口径方面与以往规定没有实质性变化。

  本公司已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地税发[2005]521号)的规定,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实施国税发[2006]187号文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待深圳地方税务局的具体清算办法出台后方可确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