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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对莲花味精大股东清欠的疑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8:12 中国证券报

  作为莲花味精的一名小股东,我对大股东莲花集团在清欠过程中的种种不公有意见,现希望借贵报把其清欠中的几个主要问题公开。我非刁民,所言之证据均引自公开信息。

  一、错把自己当银行,把流通股股东当储户。在向上市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时,莲花集团仅以同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计算,明显是把自己当作银行了,而把莲花味精的流通股股东当作是追求低风险的储户了。公司2006年9月14日公告内容:公司与莲花集团签订了《关于计收资金占用费的协议书》,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作为资金占用费率计算资金占用费。其中2004年10月以前按一年期存款利率1.98%计算,2004年10月以后按一年期存款利率2.25%计算,共计应收取莲花集团资金占用利息为65,639,797.30元。

  二、把无产权证的房产作价还款。公司2006年7月18日的公告有下列内容:由于莲花味精集团纳入本次评估的部分房屋建筑物未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对此部分的建筑面积以委托方申报并经评估人员实地测量核实的建筑面积为准,但是未考虑房产主管部门对该房屋建筑物测量办证面积出入时对房屋建筑物价值的影响,同时也未考虑办理产权证明时需支付的有关费用。对于上述资产因产权方面存在争议或引起的相关责任概由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三、高估用来还款的土地地价。根据国土资源部最新公布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莲花味精所在地河南项城属于12等土地,其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为120元/平米,约8万元/亩。但公司2006年7月18日的公告有下列内容: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06年3月31日,河南省莲花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估资产所表现的公允的价值为587,568,021.85元。其中:长期投资评估价值为283,312,772.47元;房屋建筑物评估价值为39,432,163.81元;设备评估价值为23,788,085.56元;土地使用权价值为241,035,000.00元,总占地1277.41亩(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土地使用权价值由河南金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据此计算,莲花集团用来还债的土地平均作价为18.869万元/亩。

  此外,一些用来抵债的厂房、股权也有滥竽充数之嫌。

  莲花味精的一名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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