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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S*ST新太“清欠无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5:54 新京报

  公司向大股东提起诉讼,大股东董事长已承担刑事责任

  本报讯(记者张慧)S*ST新太(600728)昨日公告称,因公司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而记者从公司内部人士处获悉,为推进清欠上市公司已将大股东告上法庭,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也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S*ST新太董秘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S*ST新太的清欠工作目前还是一筹莫展,大股东一直就没拿出过任何还钱的方案,而上市公司方面只得向大股东提起诉讼。对于大股东欠款不还,上市公司表示已没有任何应对措施来完成清欠,目前清欠工作基本上停滞,完成清欠根本没有希望。另据这位工作人员透露,原董事长邓龙龙,也因为上市公司提起诉讼而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S*ST新太2006年度三季报,截至2006年9月30日,因原董事长邓龙龙未经董事会审批,占用公司资金,并伪造公章,假冒其他董事签名对外担保,使公司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共非经营性占用S*ST新太资金3.7亿元。其中2.35亿元为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以公司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大股东及其附属公司到期无法清偿贷款,导致S*ST新太定期存单资金被银行划扣;1.24亿元为大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直接占用;1130万元为S*ST新太为大股东控股子公司广东金中华通讯服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该公司到期无法偿还贷款,S*ST新太承担担保责任导致公司银行存款被法院强制执行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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