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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经济适用房光“炮轰”没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5: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吴木銮

  某媒体报道称,学者茅于轼先生近日“炮轰”经济适用房。茅的观点是:经济适用房就是政府拿大家缴的税收来帮助中高收入人置业。茅还反对政府免费提供经济适用房土地,他为此算了一笔账:假定这块地值一个亿,政府卖了两千万,或者白送了,政府就损失了八千万或一个亿,这笔钱可以解决多少医疗卫生教育等方面的问题。

  该媒体的一位房地产记者同时也谈到了北京经济适用房炒号的问题,他说,作为一名房地产记者,他当然知道很多时候购买经济适用房要走后门,也知道有些人在炒卖经济适用房的房号,但当有人告诉他一个房号需要17万元时,他还是被惊呆了。他进而假设:买一套9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如果每平方米4000元,总价也就36万元,17万元一个房号,相当于总价的一半了。

  无可否认,

经济适用房曾经起到一定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与商品房的差价哪怕只有一元人民币,按市场的机理,也会有“卖号”的可能性。这个制度最脆弱之处就是在住宅商品化汹涌大潮中还想建一个“逍遥岛”。而且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这个岛基本是给中高收入,大多有体制内身份的人所建。而茅先生所称的政府损失了八千万或者一个亿,或许很大部分就流入到这些人手中,以及那些有政府背景的房地产企业腰包里。

  从实践层面上看,解决中国城市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提供租房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有政协委员曾经坚决认为要用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理由一是廉租房不需要大规模改造。廉租房的产权属于政府,只租不卖,可以长期不断地解决城市困难人群的住房问题。二是相对租房补贴来说,廉租房适用于所有城市。对于上海、北京和广州等城市来说,

房价和租金比较高,上涨的速度比较快,仅靠租房补贴将使政府处于被动地位。三是相对经济适用房来说,廉租房更适宜贫困人群。笔者还可以加一条理由:在廉租房制度中,虽然也有资源稀缺导致部分中高收入者混入的可能,但是没有产权的终极关系,这种诱惑与经济适用房相比是天壤之别。

  一些论者可能提出,经济适用房如果改售为租,不是就可变成廉租房?确实是如此。查有关资料,当年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只售不租的政策原因有二:一是改革初期时,公有住房租金水平比较低,低租金的住房制度受我国长期的福利分房制度的影响,很快提高到市场租金的条件不成熟。二是通过销售能尽快回笼资金。如果再允许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进入租赁旧体制,会因资金回收慢、资金不能循环而影响住宅建设的速度,加重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本。因此,国发[1998]23号文件规定,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要实行只售不租的政策。

  但是,目前这些假设基本不能成立。比如完全享受上世纪八十年代推行的极低公房租金的观点不再,百姓以适当价格支付租金的意识早有;回笼资金与只售不租划等号也是当时金融手段不够充分的产物。当前的金融手段完全可以做到只租不售下政府也能迅速回笼资金,这有新加坡的例子可以佐证。

  还有一种担忧就是,是否会形成西方那种贫民窟似的道德关怀。这也不难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着大量的1980-90年代建设的暂时还达不到拆迁标准的

二手房,政府完全可以分散购买。有专家曾做过估算,拿出2005年各级政府总共5500亿卖地收入的1%,就可以解决60万户低收入者平均每户60-70平方米的居住问题。

  以地方建设部门为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制度,实际上享受着极为偏心的待遇,部分省市至今仍然未考虑廉租房制度的引入问题。剥去上述以只售不租为特征的中国特色经济适用房存在的各种理由,最终能支撑其继续生存的,或许就是某些政府官员的寻租依赖。而今经济适用房在舆论多次炮轰下仍能生存,可见利益绑住改革的步伐是多么的明显。

  (作者为媒体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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