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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与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并的债权人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5:3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5日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定向回购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锦州”)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及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北证券”)相关事项,具体事宜如下:

  1.本公司以截至2006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扣除1000万元现金为对价,定向回购并注销中油锦州持有的本公司86,825,481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5%。

  本公司现有员工及业务也将随资产(含负债)由中油锦州承继。从回购基准日起及之后,股份回购相关资产的任何增减变化及所对对应得任何损益(包括但不限于可分配利润或实际发生的亏损)均由中油锦州承担或享有。

  2.在定向回购并注销中油锦州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的同时,本公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东北证券。

  本次吸收合并,锦州六陆为合并方,东北证券为被合并方;合并完成后,锦州六陆为存续公司,东北证券注销。

  根据本公司与中油锦州签订的《定向回购协议书》及本公司与东北证券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本公司定向回购中油锦州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本公司全部债务由中油锦州承继,本公司的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中油锦州将负责和保证及时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相关债务,故对本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会产生影响;东北证券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东北证券将对其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安排第三方提供担保。

  本次定向回购股份事项、吸收合并东北证券事项构成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一部分,与股权分置改革同时进行,互为前提,任一事项未获得完全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则其它事项将自动终止实施。

  本次定向回购股份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东北证券的方案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本公司此次定向回购中油锦州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及吸收合并东北证券事项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于2007年1月18日起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

  联系方式:

  1.邮件方式: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红星里9号,邮政编码(121001)

  2.传真方式:

  传真电话:0416-4561377。

  3.电话方式: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416-4150392

  特此公告。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7日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吸收合并本公司的债权人公告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本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六陆”)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东北证券事项。

  本次吸收合并,锦州六陆为合并方,东北证券为被合并方;合并完成后,锦州六陆为存续公司,东北证券注销。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与锦州六陆定向回购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锦州”)所持锦州六陆全部股份事项与锦州六陆股权分置改革同时进行,互为生效条件,任一事项未获得完全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则其它事项将自动终止实施。

  具体事宜如下:

  1.锦州六陆以截至2006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扣除1000万元现金定向回购并注销中油锦州持有的锦州六陆86,825,481股非流通股,占锦州六陆总股本的53.55%。

  锦州六陆现有员工也将随资产(含负债)一并由中油锦州承接;同时,锦州六陆现有业务也将由中油锦州承继。

  2.在定向回购并注销中油锦州所持锦州六陆全部股份的同时,锦州六陆将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东北证券。

  根据锦州六陆与东北证券就本次吸收合并事宜签订的《吸收合并协议》,锦州六陆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向东北证券全体股东支付合并对价,合并后锦州六陆为存续公司,原东北证券注销,东北证券的全部债务由存续公司锦州六陆承继,东北证券将对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清偿债务或安排第三方提供担保,故本次吸收合并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此次吸收合并有异议的债权人可于2007年1月18日起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

  联系方式:

  1.邮件方式: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邮编:130021

  2.传真方式:

  传真电话:0431-85604083

  3.电话方式:

  联系人:徐冰

  联系电话:0431-85096580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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