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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冻结股份被拍卖事项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5:3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灯塔涂料有限公司(简称“灯塔有限公司”)的通知,灯塔有限公司持有的、已被冻结的“滨海能源”发起人全部股权(现为限售流通股)84,118,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7%),将于2007年1月25日上午10时,在天津市和平区汉口西道18号金帆大厦B座,由天津天体拍卖有限公司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委托,进行整体公开拍卖。

  据了解,上述股权的拍卖是由于灯塔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偿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泰达控股,本公司实际控制人)5.73亿元债务的义务,又无其他可供偿还债务的财产,泰达控股通过司法程序要求灯塔有限公司清偿到期债务,现该案已经进入执行阶段。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灯塔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进行了冻结,现进行拍卖。

  公司对控股股东的股权冻结等情况已经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相关内容已刊登在巨潮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详情请见:2006年9月23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06年10月10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冻结股份被解冻和冻结事项的公告》、2006年12月2日《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冻结股份被拍卖事项的公告》)。

  此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将根据对此次股权拍卖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1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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