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
中国东盟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15:06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上官卫国 北京报道 商务部消息,1月14日中国与东盟10国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该《协议》将在各国完成国内法律审批程序后,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东盟10国也将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中国作出市场开放承诺。这些开放承诺是根据中国和东盟国家服务业的特点和具体需求而作出的,主要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 服务贸易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签署《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之后,双方便开始了服务贸易谈判。经过多轮磋商,双方就《服务贸易协议》文本和各国的第一批具体承诺减让表达成一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