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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 03:0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28日刊登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变更议案。提交议案获股东大会全票通过。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时30分,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华侨城海景酒店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刘平春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委托人)4人,代表股东4户,代表股份633,500,8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7.01%。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委托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33,500,88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宇锋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3、法律意见书; 4、会议纪要; 5、其他相关资料。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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