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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 06:3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A股600806证券简称:交大科技公告编号:临2007-003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业绩预盈

  1、业绩预告时间: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2006年市场需求总体向好,公司产销规模持续上涨,预计2006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将超过8亿元,净利润较2005年同比大幅增长,预计增幅超过100%。具体财务数据本公司将在2006年度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通知》(财税[2006]149号)。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后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办法。本公司被列入上述文件附件名单,2006年-2008年享受“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50%”的优惠政策(公司2003年至2005年享受对数控机床产品实行定额退还增值税,年退税额200万元)。退还的税款专项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和数控机床产品的研究开发。根据该政策的有关实施规定,年度税款退还金额将视公司数控机床类产品上年度实际交纳的增值税额而定,该政策对公司2006年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预计2007-2009年公司年返还税款金额将超过1000万元。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A股600806证券简称:交大科技公告编号:临2007-004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兹通告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2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 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举行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内容如下:

  一、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审议选举新增补董事;

  公司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总公司(持有本公司71,052,146股,占股份总数的29%)提名推荐王兴、刘明辉、陈鹰三位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刘明辉、陈鹰两位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345,554股,占股份总数的12.8%)提名推荐宋兴举、沈国荣、皮建国三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昆明精华公司(持有本公司17,609,700股,占股份总数的7.19%)推荐刘福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共七名,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两名;公司董事会拟增补六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因此,本次新增补非独立董事将实行差额选举,在五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选举四名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选举新增补监事

  公司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总公司(持有本公司71,052,146股,占股份总数的29%)提名推荐张伟明、池德林两位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责任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1,345,554股,占股份总数的12.8%)提名推荐李鸿书、李振雄两位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昆明精华公司(持有本公司17,609,700股,占股份总数的7.19%)推荐马子臣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共五名,公司监事会拟增补四名监事。因此,本次新增补监事将实行差额选举,在五名监事候选人中选举四名监事。

  二、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各项表决案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分别列出,请股东逐项填写,一次投票。

  2、本次大会对董、监事选举采取分别投票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将在两名候选人中选举两名;其他非独立董事将在五名候选人中选举四名;监事将在五名候选人中选举四名。填写超过类别董事及监事应选人数的选票将作为弃权处理。

  3、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本次新增补董、监事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候选人经表决达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当选。

  3、如非独立董事、监事选举经表决达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但超过应选人数时,按应选人数界限实行后位淘汰,以得票多者当选。

  4、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均未作出明确指示,则该票作为无效票处理,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出席会议有效票总数。

  5、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入会场的股东不发给表决票;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

  附注:

  1、凡持有本公司A股并于2007年1月29日(星期一)当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于2007年2月6日—2月7日上午8:00-11:00时,下午2:00-5:00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手续,或者在2007年2月7日(星期三)以前将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回复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

  2、凡持有本公司H股并于2007年1月29日(星期一)当日下午收市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H股股东,凭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凡欲参加临时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请于2007年2月7日(星期三)以前将身份证或护照(载有股东姓名的有关页数)以及(如适用)委托书及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和本公司股东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回复邮寄或传真至设在本公司注册地址的董事会办公室。本公司将于2007年1月30日至2月28日(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暂停过户期间买入本公司H 股股份的人士无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3、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有权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委任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

  4、股东如欲委任代表出席临时股东大会,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委托书须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是法人,则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须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和委托书须在临时股东大会开始时间前24小时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A股股东的委托代表,凭委任股东的股票账户卡、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出席临时股东大会。H股股东的委任代表,凭股东的代理委托书(如适用)和委任代表的身份证或护照出席临时股东大会。

  6、公司将根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时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公司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达不到的,公司将在五日内再次公告通知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日期和地点,并在再次通知之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7、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往返及食宿费用自理。

  8、本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

  邮政编码:650203

  传真:(0871)6166288

  联系电话:(0871)6166623

  联 系 人:罗涛先生、王碧辉女士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出席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回执

  本人或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中文)

  ___________________(英文)

  身份证/护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持有公司股份 A股_______股东代码 :_______

  H股_________股东代码 :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拟 出席 / 委托代理人出席 于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公司注册地址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特以此书面回复告之公司。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英文全称。

  2、请附上身份证/护照之复印件。

  3、请附上持股证明之文件。

  4、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二○○七年二月七日之前送达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此回执可采用来人、来函(邮编620203)或传真(传真号码:0086-871-6166623或0086-871-6166288)方式送达本公司办公室(216室)。

  承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喻琰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2、监事候选人简历;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明辉,男,1964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年8月至2000年5月于东北财经大学任职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00年5月起任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2001年3月至2004年1月任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院长,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东北财经大学杂志社社长,2004年10月起任大连报业集团副社长、大连出版社社长。现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副秘书长,财务成本分会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审计学会理事,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统一考试命题专家组成员,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

  陈鹰,男,195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1997年至1999年任云南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99年至2003年任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公司董事长;2000年至2003年任昆明赛格迈电气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就职昆明市人民政府任市长助理;2004年至2006年就职昆明市人民政府任副市长;2006年4月至今任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公司董事长。

  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兴,出生于1965年,1989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审计专业;目前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MPACC在读。1989年,任职于沈阳第一机床厂审计监察处;1996年初,任职于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1996年任职于沈阳第三机床厂破产清算小组;2001年1月,任职于中捷机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03年末至今,任职于沈阳数控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宋兴举,男,1967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1986年7月至1997年6月任职于云南省财政厅,先后任会计、科长;1997年7月至1999年8月任金平县副县长;1999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云南省国有资产(持股)经营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

  皮建国,男,1971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1999年10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楚雄洲国有资产公司工业部;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就职于云南汇通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部副经理。2005年5月至今于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沈国荣,男,1947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监事。沈先生1968年进入昆明机床厂,长期从事劳动人事管理工作,1995年至今先后任昆明昆机集团公司组织部副部长、部长和劳动人事处副处长、处长职务,2006年11月任昆明昆机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刘福海,男,1938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1963年进入昆明机床厂工作。先后任技术员、试验员、生产组组长、铸造车间主任、精密机床研究所副所长、电器工程师、机电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1995年9月于公司退休。2005年6月起任昆明精华公司董事长。

  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伟明,出生于1957年,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7年毕业于辽宁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1983年起先后任沈阳机油泵厂团委书记、沈阳市政府城区企业管理局秘书、沈阳市计经委综合计划处副处长、沈阳市计委重工业处处长、长白计算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月起,任沈阳机床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池德林,出生于1958年,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先后任解放军00616部队664分队副排长,沈阳第一机床厂保卫科工人、宣传部编辑、党校教员、党委秘书、企管处调研员、宣传部职能组长,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干事,沈阳机床第一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02年5月起,任沈阳机床集团纪检监察室主任。

  李鸿书,男,1948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1月至2000年8月任云南省经贸委交通处处长,2000年8月起任职于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总经理;2004年12月至今任党委书记。

  李振雄,男,1962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李先生于1985年进入昆明机床厂工作,先后任施工员、工程队队长;1993年10月至2002年7月任职昆明昆机集团建筑经营公司蒽经理、书记;2002年8月至今任任职于昆明昆机集团公司先后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2005年5月起任副总经理。

  马子臣,男,1942年出生。大专学历。政工师。1958年7月进入昆明机床厂工作,先后任工段长、车间工会主席、党分支书记、车间支部书记;1987年掉劳动服务公司人经理;1993年至1996年任离退休党总支书记。1996年于公司退休。2006年7月起任昆明精华公司监事会主席。

  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提名 刘明辉、陈鹰 为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于沈阳

  交大昆机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陈鹰 ,作为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鹰

  2007年1月1日于昆明

  交大昆机科技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刘明辉 ,作为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交大昆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明辉

  2007年1月1日于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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