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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措施期待“刚性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5:37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费杨生 北京报道

  建设部昨日废止了前一天公布的一份文件,该文件旨在贯彻落实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住宅政策。此举被一些专家视为国务院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刚性落实”有较大决心。

  1月9日,建设部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10日,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此强调,该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予以废止。

  建设部“欲松还紧”

  被废止的意见稿曾试图通过修正系数来实现住宅面积的“因地制宜”,但此举实际上放松了对住宅建筑面积的控制,使得90平方米住宅标准被部分放大到了100平方米以上。

  该意见稿在“面积控制标准”中指出,“以夏热冬冷地区6层以下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为控制标准的基数,该地区其他类型的住宅和其他地区各类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由这个基数乘以相应的修正系数得出各地区各类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标准”。

  修正系数以“住宅楼层”和“气候类型”为参照系,分出16类,除夏热冬冷地区6层以下住宅系数为1外,只有夏热冬暖地区6层以下住宅系数为0.99,其他地区的各类物业系数均大于1,最大值为1.19。比如,属于寒冷地区的北京,其19层及以上物业就可以将90平方米的面积乘以系数1.19,即可达到107.1平方米。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此举确有“因地制宜”之利,但与国务院办公厅于去年5月转发的“九部委细则”有较大出入。该细则第2条指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昨日也特别指出,建设部要求各地必须严格执行“90平方米、70%”的规定。

  政策需“刚性落实”

  面对房价在2006年且调且涨的态势,不少业内专家认为,2006年密集出台的调控政策亟需在今年“刚性落实”,避免“政策折扣”是巩固调控成果、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着力点。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认为,房地产调控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可以说是整个宏观调控的“试金石”,但从效果来看,却与整个宏观调控效果的反差比较大。比如,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控制,住宅市场的结构调整成效不大,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规范也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已经出台的一些政策出现了市场表现与政策设计初衷相背离的现象。

  一些业内人士也普遍认为,如果“90平方米、70%”的政策能够得到“刚性落实”,住宅市场的结构将进一步合理,这有利于抑制房价上涨过快。

  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忠一看来,对于房价过高和涨幅过快的地区,将通过增加限套型、限房价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房进行调控。他同时也承认,住房结构调整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还有65%的地级以上城市、91.1%的县级城市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

  中大恒基不动产营销总经理王述分析,由于今年6月以来对一批未开工的项目进行了规划设计的调整,部分项目推迟了入市,明年的开发规模会一度上扬。明年至少将有3万套左右的小户型新房上市,这将局部缓解供需矛盾,预计明年房价走势将趋于平稳,涨幅会有所放缓,房价大幅上涨的情况将不会出现。

  范剑平强调,房地产调控政策已相当完备,今年的调控不是出新政策,而是要对已有政策贯彻执行到位,最大限度地避免“政策折扣”现象。

  本报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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