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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打非第一案主犯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 03:3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非法销售“百老汇”等股票实施诈骗

  证券时报记者于扬

  本报讯因从事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谢长华、刘泓泽等人近期分别因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7年等刑罚。这也是去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打击非法发行股票等的通知》颁布之后司法部门做出的首起判决。

  刑事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谢长华等人自2001年2004年12月期间,向社会不特定公众投资者非法销售“百老汇国际公司股票”等四只股票,并在销售过程中,谎称百老汇国际等四家公司将在海外上市并以上市后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骗取投资者购买。

  公诉机关认为,谢长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达218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泓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5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还违反有关规定非法经营

证券业务,非法经营数额达1432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应以集资诈骗罪和非法经营罪追究责任。

  为此,上海第一中院一审判定,谢长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人民币50万元。黄友雄和倪珊珊因犯集资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5年,并处罚金10万和5万元。被告人刘泓泽以及杨卫、王磊等人犯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5年和6年。被告人傅骐、郑戈犯非法经营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据悉,根据国办通知,由证监会牵头,公安部、工商总局、

银监会并邀请高法院、高检院等有关单位参加的“打非协调小组”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建之中。同时,为落实国办通知,证券监管部门下一段时期还将展开一系列贯彻落实的具体行动,相关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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