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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05:36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操作指引》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股权登记日:2007年1月16日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月25日下午14:00

  4、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1月23日、2007年1月24日、2007年1月25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月23日、2007年1月24日、2007年1月25日每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6、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提示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董事会将在指定报刊上刊载两次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年1月10日、2007年1月1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07年1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在上述日期登记在册的A股流通股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9 、公司

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自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起开始停牌,如果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日的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审议事项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将审议《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流通A股股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流通A股股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权利

  流通A 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A 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2、流通A股股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权利的行使

  对各议案的表决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A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流通A股股东委托董事会投票具体程序见《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流通A股股东还可以按照本通知中的现场会议参加办法参加现场会议,对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3、流通A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A 股股东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的股东,如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4、表决权

  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在表决时,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征集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按《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规定处理,委托人未按规定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以委托征集人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委托征集人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征集人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四、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

  1、征集对象:截至2007年1月16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A 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7年1月18日-2007年1月22日,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详见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五、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和时间安排

  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上表决时,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A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月23日、2007年1月24日、2007年1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738234;投票简称:天龙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会议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本议案,以1.00 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4、注意事项

  ①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②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07年1月22日至2007年1月24日,每工作日上午9:00 至11:00,下午14:00 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4、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耀宏、高蕴芳

  电话:(0351)2025168、(0351)4040922

  传真:(0351)4810073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

  

邮政编码:030001

  6、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其它事项

  1、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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