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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02:12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614,528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1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5年12月30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2月15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1月13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集团”)作出特别承诺: 1、开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开滦集团持有的开滦股份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开滦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开滦股份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开滦股份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3、为加强对社会公众投资者股东权益的保护、提高投资回报率,开滦集团将支持和力促开滦股份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开滦集团承诺股改完成后自2005年连续三年通过开滦股份董事会提出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50%的分红预案,并在开滦股份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和西南交通大学所持有的开滦股份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已全面履行了上述承诺,公司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以来均未上市交易或转让。公司2005年度实施了每10股派现3.50元(含税)转增1.5股的分配方案,符合上述分红相关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56,120万股为基数计算的。2006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48,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7,32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达到56,120万股。 (二)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数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在股改中的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部分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一)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6,614,528股;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月15日; (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除因公司2006年5月16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使得公司以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量发生变化外,持股比例等其余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五)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8日 证券代码:600997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01 开滦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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